刑事自诉的撤回和撤销是在刑事自诉程序中涉及到的两个不同定义。以下是关于刑事自诉撤回和撤销的讲解:
刑事自诉的撤回:
概念:
刑事自诉的撤回指的是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在提起刑事自诉后,自愿舍弃或取消起诉的行为。
主体:
撤回权一般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行使。被害人可以在刑事自诉程序中自行决定是不是要撤回提起的自诉。
撤回的机会:
被害人可以在刑事自诉程序的不同阶段撤回自诉。撤回可以在案件受理前、庭审中、判决前等任何程序阶段进行。
申请撤回的程序:
撤回一般需要以书面形式提出,有时需要提交给法院审察。法院在收到撤回申请后,会进行审察,确保撤回是被害人自愿、合法的。
法律成效:
刑事自诉的撤回会致使有关自诉案件的终止。法院会依据被害人的撤回申请,裁定终结自诉程序。
刑事自诉的撤销:
概念:
刑事自诉的撤销指的是法院基于法定缘由,裁定终止或撤销已受理的刑事自诉案件。
主体:
撤销一般是由法院决定的,而不是被害人自行决定。法院可能在自诉程序中发现一些法定的、违反程序是什么原因,致使自诉案件的终止。
撤销是什么原因:
撤销刑事自诉案件可能有多种缘由,包含但不限于:
被害人撤回自诉后,法院觉得撤回不合法。
自诉不符合法定条件。
法院发现紧急程序违法或其他法定缘由。
程序:
法院在撤销刑事自诉案件时一般会进行裁定,并在裁定中明确终止案件的程序。
法律成效:
刑事自诉案件的撤销会致使案件的终结。被害人不可以再继续在该案件中行使刑事自诉权。
总体而言,刑事自诉的撤回是被害人自愿舍弃自诉权,而刑事自诉的撤销是法院依据法定缘由决定终止已受理的自诉案件。这两个定义在程序上和法律成效上存在肯定的差异。
引使用方法条
中国刑法